哺乳期专用紧急避孕药通常可以继续哺乳,但需根据药物成分和医生建议决定。主要影响因素有药物代谢周期、激素类型、婴儿月龄、母亲健康状况及用药时间。
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半衰期约26小时,服药后24小时内母乳中药物浓度较高。建议在服药后暂停哺乳8-12小时,期间可提前挤奶储存。单次用药后72小时药物基本代谢完毕,可恢复正常哺乳。
含单纯孕激素的紧急避孕药对婴儿影响较小,如左炔诺孕酮片。含雌激素的复合避孕药可能抑制泌乳,不推荐哺乳期使用。米非司酮类紧急避孕药需完全停止哺乳3-5天。
6个月以上添加辅食的婴儿,药物通过母乳吸收量低于新生儿期。早产儿或低体重儿对药物更敏感,需延长暂停哺乳时间。4月龄内婴儿建议咨询儿科医生后再用药。
患肝肾功能障碍会延长药物代谢时间,需调整哺乳间隔。甲状腺疾病患者使用紧急避孕药可能影响乳汁质量。产后42天内子宫未完全恢复,需避免重复用药。
服药后立即哺乳会使婴儿接触峰值药物浓度。建议选择夜间服药,利用婴儿长睡眠时段代谢药物。若在排卵期后用药,需配合早孕检测排除着床后妊娠。
哺乳期选择紧急避孕需优先考虑屏障避孕法。用药期间可增加饮水量加速药物排泄,暂停哺乳时段需定时挤奶维持泌乳。注意观察婴儿是否出现嗜睡、拒奶等异常反应。产后月经未复潮前仍有排卵可能,建议完善常规避孕措施。若需重复使用紧急避孕药,两次间隔应超过3个月经周期,并监测乳汁分泌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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