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危害性很大的性病,妊娠合并梅毒是非常特殊的情况,需要重点防范。那么,什么是妊娠合并梅毒?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通过性交传染。目前,我国有流行趋势,不容忽视。梅毒螺旋体自表皮或粘膜破损处进入体内,大约需要3-4周的潜伏期,然后开始发病,早期外阴部、宫颈及阴道粘膜发红、溃疡,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约有三分之一发展为晚期梅毒,传染力虽弱,但是有可能引起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等,后果严重。
症状体征
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若胎儿幸存,娩出先天霉毒儿(也称胎传霉毒儿),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或鼻塞、肝腺肿大、淋巴结肿大等;晚期先天霉素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齿状、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致残率均明显增高。
妊娠合并梅毒主要是因为性传播的,我们要知道这种疾病的特点,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的接受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