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应该签订有关彼此利益的协议。下面由我给大家一一介绍。
现代人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烈了,就连同居都要签协议。下面是一个朋友刘某与其女友李某签的协议,请众君不妨抽空一睹,或许还可做个参考呢。
甲方:刘某
乙方:李某
经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具体细节相处半个月后另定)
2、饮菜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私自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一次,刷牙两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5、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准把对方的床上功夫讲给别人听,更杜绝在同居的日子里以性惩罚对方。
二、工作方面
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
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金钱方面
两人生活的公共费用共同分担,其它方面自负。
五、其它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看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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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洁
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