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要求婚前性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总的说来,要求婚前性行为不外乎如下五大原因:
其一,鉴定对方
现代社会里,尽管并不是一个褒义词,但几乎每个都希望嫁给自己的是一个处女,有着处女情结的仍然不少。而基于此种情结,确保自己能找一个回家,有一部分便会不顾女方的一再反对和拒绝,挖空心思绞尽脑汁,要求“以身试处”。
如果试得对方是,便就皆大欢喜,打消了自己前的顾虑;若是试得不是,便能再作打算,甚至是逃避分手。总之,他们是不允许让自己冒任何一点危险娶一个非回家,社会越是开放,越是少,他们便越是想吃下这颗“定心丸”。
对此,我们的观点是:或许的情结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值得怜悯的。但这种不顾及女方的感受,以自身的狭隘干着损人利己,甚至是卑鄙的阴谋勾当,是极为悲哀和无耻的。
其二,兴致使然,迫不及待
我一直认为,没有经历过性行为的多半是谈不上成熟的。因为他们无法从一些细节的感受和交流中,感受应该怎样被爱抚,这种爱抚是有所为也是有所不为,是放荡也是忍耐,是温柔也是野蛮。
而对于一个没有和你,并且暂时还没有想好或者是不愿意把身体交给你的来说,也许就只能是爱抚、体谅和忍耐了。
在我们看来,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就更是一种爱了,是这种爱让他们变得理智,变得能压抑住方刚的兴致,变得虽迫却又能待,变得能够在欲望与责任间进行权衡,而这后面的成熟远比仅仅靠性行为获得的成熟要可靠、长远和劲道得多。
其三,认为只有给他了,才是真的爱他
说实在的,笔者至今都想不明白流行在网络上的这样一个歪理——爱他就给他。于是我不禁要问:难不成一个爱上一个就一定非得把身体给他,而且这种给必须是在婚前,在他完全不能给她于任何保障的婚前?我想怕是这种论断是既不符合逻辑,又不合情义吧?天底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地付出。
任何东西的付出,都只有心甘情愿了才可靠,只有水到渠成了才真实。否则,任何强加的,或者是带有私毫勉强的,都是不道德和可笑的。
在这里,想对所有持有此种想法的说的是:如果你真的爱她,并且想得到她,那就好好对她,用真心对她,解决好她所有的后顾之忧,打消她心中任何的顾虑,让她做到心甘情愿,并且义无反顾地给你。
其四,检验婚后的性和谐度
现实生活中,一段的失败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有很多原因,但其中有一大半以上都与不够和谐有关系。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我倒是不太反对要求婚前性行为了。只是可惜的是,现实生活中能完全单纯地有此种想法的并不多,他们或许更加看重的还是一种自己本身在性行为过程中的愉悦,至于能不能得到快乐,往往顾不及考虑,他们所谓的检验婚后的性和谐度多半还是出自于个人的感受。
当然,必须指出的是,男女两人的和谐与否,并不是可以简单地从婚前短期的中得到验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理周期,还有生活环境和工作压力都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同时最为重要的是通过性是多半可以把不和谐弥补过来的。所以,此种理由,尽管不无道理,但多半还只是借口。
其五,只为欲望,根本谈不上爱
至于这最后一个原因,就不想多谈了,因为它连最起码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说白了就是玩弄,以作诱饵骗你和他。至于从这些口里频频蹦出的爱,简直可以让人笑掉大牙,既浸染了环境,又玷污了圣灵。若是要相信这些鬼话,那自然只能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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