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小编昨天发了一篇关于艾灸的文章吗?然后第一段跟第二段的内容竟然重复了……纳尼!不能忍!请你们尽情的来责怪我吧!不过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对你们好~~~现在就把就昨天的错误更正过来,这次一定不会再错啦!
禁忌
1.在过饥、过饱、过劳、醉酒、大惊、大恐、大怒、大汗、大渴时不宜施灸。
2.心脏搏动处、大血管处、乳头、睾丸、会阴部、妇女妊娠期下腹部与腰骶部、妇女月经期,不可施灸。
3.高热、抽风、神昏期、晚期高血压、有出血倾向、活动性肺结核、极度衰竭、部分恶性肿瘤等,不宜施灸。
4.颜面部施灸时,不宜擦蒜、姜、葱汁等,不宜使用刺激性的药物,隔灸物要厚,壮数少,灸疗时间短,有温热感即可。一定要加强防护,以防烫伤而形成瘢痕,有损面容。
5.关节活动处不宜用化脓灸、瘢痕灸,以免影响关节活动。
6.施灸前做到耐心解释,消除病人的恐惧心理,以取得病人的配合,若需化脓灸、瘢痕灸时,需征得病人的同意。
7.施灸时要根据病人的病情与体质,选用适合的灸法,做到专心致志,手眼并用,勤问病人的感觉。对有痛觉、温觉障碍者,或感觉迟钝者,医者需细心观察,严格掌握施灸的壮数与时间。
8.对初次施灸者,或体弱的病人,艾炷应先小后大,壮数先少后多,逐渐加量,以防发生晕灸。若发生晕灸现象,要立即停止施灸,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9.在施灸过程中,对施灸部位周围铺设防护物品,以防艾炷脱落而烧伤皮肤及被褥、衣物。灸疗完毕后,将艾炷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10.施灸室应保持空气流通,为避免艾烟过浓,可安装排烟设备。施灸时室内温度要适宜,防止病人受风受凉。
灸后调养
1.灸后注意调养,保持乐观情绪,放松与静心,忌七情过度,慎起居,避风寒,戒房事,勿过劳,不宜食生冷辛辣厚味,宜食富有营养的清淡食物。
2.灸后一般无不适症状,但少数病人有低热、疲倦、口干等不适,会逐渐自行消失,不需处理。如出现口渴、便秘、尿黄等症者,为灸疗伤阴之象,可自配梨汁、藕汁服之,亦可用生地黄、麦冬、玄参、沙参、肉苁蓉等煎汤内服,以滋阴清热,其症自除。
3.灸后局部皮肤多有潮红灼热感,有的会出现温热感循着经脉向远处传导,有时传感扩散到整个上肢或下肢,乃至全身,是灸疗得气现象。灸后局部皮肤潮红,经数小时即可消失,不需做任何处理。如灸疗后皮肤起水疱,用消毒针穿刺,放出水液。轻者用龙胆紫外擦,数日可愈;重者用三黄膏(黄连、黄柏、大黄)外敷,以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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