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传统婚姻观念受到巨大冲击,结婚和离婚都简单快速的时代,女性在婚恋关系中应保持如何的定位是值得我们商讨的重要问题。
虽然,维持婚姻关系互相适应与沟通技巧很重要,但是,女性在婚恋过程中,首先要保持自尊,这关系到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价值定位。
在许许多多婚姻危机个案中,发现了一些相似的问题,那就是女性在婚姻关系中丧失了应有的尊严,而在反复的伤害中以求其次。比如家庭暴力与感情背叛,女性为了保全面子而以屈求生。两者的婚姻状态几乎能够给被伤害的女性一方带来严重的忧郁,即相当于慢性自杀。而当事人普遍认为这是在保护家庭的名誉或者孩子的利益而不得不为之。到头来,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孩子。
案例:A女士是高级知识分子,在第一次婚姻中,她饱受家庭暴力的侵害。但是为了孩子,她忍气吞声,使暴力持续10余年。丈夫开始因为一些小事争吵并对她大打出手,随着暴力的不断升级,每次冲突都要被丈夫骂个狗血喷头,然后拳脚相加,打得她鼻青脸肿。更加无法忍受的是,丈夫施暴不分场合,有时候会把孩子吓得直哆嗦。虽然A女士也有过挣扎,但是,害怕家庭的丑事被邻居笑话,眼泪只有往肚里咽。就这样她默默忍受着,偶然一次被她的好朋友发现,朋友忍无可忍,在朋友的帮助她找到了维情,经历了许多曲折以后,终于摆脱了魔鬼丈夫的控制。
本来,A女士可以与孩子过上平静的日子,但是,她无法抗拒世俗观念的压力,与认识不久的男士再婚了。不幸的是,她的第二任丈夫也是一个施暴者。她说自己刚逃出狼窝,又跳入虎口。现在A女士看着畏畏缩缩的孩子,感受自己的痛苦与无奈。
如果说A女士把违避暴力事件的行为是为了间接保护孩子的利益的话,倒不如说A女士放弃了尊严,被丈夫持续控制。因为,当母亲失去自身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已经无力实施监护义务了。
自尊的内涵就是承认生命存在的价值。如果自己的生命都被无情蹂躏,维护面子与保护孩子便成一句空话。
案例:与A女士相反,B女士与男朋友同居了几年,也有过几次的堕胎,一次因为发生争吵,男朋友动手打了她一个耳光。B女士立刻意识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二话没说,离开了男朋友。尽管那位男朋友事后也下跪求饶,但B女士坚决不回头。而以后做了那位男士的太太C女士,却遭遇了频繁的暴力虐待。
另外一种对于尊严的贱踏是婚恋关系中的感情背叛。
D女士与男朋友经人介绍认识几个月以后,D女士发现男朋友与另外女人有纠缠不清的性关系。但是,D女士在男朋友再三的请求下同居了。D女士发现一年中男朋友断断续续与不同的女性保持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痛苦万分。而当男朋友提出要与她分手的决定时,D女士又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她认为,只要自己对他好一点,男朋友还是爱她的,其中一个事实就是她现在没有工作,他也养得起自己。
女性如何看待自己在婚姻的中的价值定位,取决于她本人对于婚姻的价值取向。如果女性认为嫁人就是为了找到归宿,有一个窝可以归巢;有个人可以牵挂;养一个孩子逗着乐。那么就无自尊可谈了。旧的传统被潜移默化的传承下来,人们默默地接受男性公民对于感情的屡屡背叛(旧社会婚姻中的男性可以三妻四妾)。这是中国几千年传统女性的归宿。实际上,上个世纪初传统型婚姻中的女性自尊水平普遍低下。因此,就有中国人的婚姻绝大多数“凑合着过”一说。
相反,高自尊的女性,她们无论处在哪种关系中,都能够识别是否得到应有的尊重,比如包括对生命、职业、性别角色、种族、宗教等等。当然保持自尊的前提取决于对自尊的正确认识,高度的独立意识与独立行为,包括生存能力、果断的处理问题能力、与识别处境的洞察力等等。
前面的A女士,她具有独立的生存能力(固定的职业),但是,她丧失独立意识。认为暴力伤害是见不得人的事,助长了施暴着的威风,眼睁睁地让暴力持续存在。而D女士呢,既无独立意识,又无独立能力,是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旧时代特征的女性,虽然她没有遭遇皮肉之苦,但是,同居男朋友频频的感情违背,说明对她存在的藐视,已足够构成了精神伤害。可是,D女士把依附当作生存的法则,已经无自尊可言了。相比较,B女士是个比较个性化的女性,她能够敏感地意识到自己生存的状况,并且果断地作出分离的抉择。
因此,人格障碍会给婚姻带来的危害,施暴者与频频的感情出轨有其人格方面的缺陷,配偶一味的迁就与宽容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这触及到他们人生早期成长过程中的亲子关系冲突与遭遇,需要通过很复杂的专业的手段加以校正,而且也不是在短期的咨询过程就可以完成。
建议女性朋友在谈恋爱阶段,需要有充分的时间去了解认识对方,发现有不良的行为苗头,应引起高度重视。这是自我保护的需要,也是维护个人尊严的前瞻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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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洁
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