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技巧本身既不能制造出爱情和关切之情,也难以充分地沟通与交流。在我国,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妻子既不需求也不欣赏丈夫的性技巧。她们尤其反感丈夫把自己当成某种“工具”或“舞台”,让男人在那里一味地“使用”或“表演”。这种情况下,夫妻只会日益隔膜、冷漠乃至冲突。
男人之间有一种舆论,似乎性生活次数越多,这个男人就越合格,越有阳刚之气;他的妻子也就越满意、越幸福。反过来,次数较少的丈夫被说成是“侍候不了(或对付不了)妻子”,被认为是“不够男人气”。
其实大多数妻子并不是这样认为,感情交流与性生活相比,根据专家对31个大中城市1279对夫妻的调查(以下数字均根据此项调查),78%的妻子更重视前者,而不是后者。单纯的性生活次数与性生活质量(妻子能从中获得多少性高潮)相比,85%的妻子更希望获得高质量,而不是大数量。
男人的性生活实践也并非“多多益善”。大约在30岁到35岁之间,一半以上的丈夫体验到自己的性需求实际上悄悄地变化了,也从需要大数量转为寻求高质量,希望获得更深切的情感交流和体验。
正因如此,男人如果在观念上认为,性生活频率是夫妻和谐的主要衡量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那么他就很可能产生两种行为上的失误。
他可能忽视或否认妻子的情感需求,把性生活简单化,变成一系列动作,严重的还会极大地伤害妻子的人格与情感。
他可能无形中加重自己的心理负担。一旦年龄较大,或偶然遇到特殊情况,不能保持他所认为的高频率,就会怀疑自己得了“阳痿”、“早泄”的“病”,会生怕“对不起妻子”,甚至会对自己的整个人格和人生目标产生怀疑或失望。结果,越是要强,越经不起意外。
其实,男子的性生活频率高低,基本上是由生理状况和年龄所决定的,全世界各民族都差不多,而且几乎每一个男人的一生中,都会有些时期少,而又有些时期多,根本谈不到“应该有多少次”这样的问题。男人的性魅力主要在于成熟的个性风采、善解人意的博厚胸怀和情感的深沉执着。如果不注意这些方面的修养,却一味关心或吹嘘性的频率,那么男人就难以走出性生活的误区。
在特定夫妻的特定情况下,极其适当的性技巧会产生有益的作用。但我们也一定不能忘记,性技巧必须有4个最根本的前提条件:
首先,夫妻双方都必须绝对自愿、真正需要。否则,不仅是侵犯对方的人格尊严,而且会造成双方的心理伤害,一定不会产生好效果。
夫妻感情必须相当好。
双方性知识和性态度的水平必须非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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