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和一个叫潼的女孩子有关,现在应该叫女人。她只有24岁,我整整大了她14岁。在她结婚半年之后,也就是三个星期前,她离婚了。
一星期后,我们登记结婚了。我们没有婚礼、没有酒席,什么都没有,她说,只要嫁给我就是她的幸福。
她不要那些浮华的东西,她只要在我身边。那一刻,我流泪了,我真怕辜负了她。可是我还是抱紧了她,因为我知道我也离不开她。在看到她盛装嫁给另一个男人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相逢就注定了彼此的缘
那是2001年8月初的一天,也是星期六,那天也下着雨。
那时,我离婚有半年了,妻子是个好人,只是我们就像两个沿着不同方向旋转的陀螺,生活的时间越长,偏离的方向越远,最终,我们选择了离婚。
我们有两处房子,我把大的给了她和孩子,我留了一处小两室的。这话好像说远了。
潼是朋友带来的,潼家不在锦州。她爸爸和朋友曾是光着腚时的好朋友,就把潼托付给他。朋友家三代同堂,自然是不方便把她留在那,所以朋友就想出个招儿,把她放在我这。
没跟我商量就把人领来了,我刚想说话,朋友就吐出一句:“一个小女孩上外面住,人家不放心,咱也不放心呐。你是个正人君子,我百分之百相信你。”
可是一个大男人跟一个小姑娘住在一个屋檐下,我也别扭呀。朋友早就准备了八百句话应对我呢,他说:“你就把她看成远房侄女。”而且马上就把小丫头叫过来喊叔叔。
朋友走了,剩下我和潼,屋里的气氛怪怪的。潼倒是个大大方方的孩子,她说:“叔叔,你家里有菜吗?你是不是还没吃饭?”
没想到僵局由这个小丫头打破了。我忙说:“没有,我的情况你王叔肯定也跟你讲过,我是天天糊弄一口,我也不会做饭。”说完这话,我倒有点难为情,这是谁照顾谁呀?
那天,我们一起打伞去买菜,顺便也带潼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路上碰见邻居,我只好按朋友教我的那么说,而潼也乖巧地张大妈李大姨地叫着,很得人缘。
那天晚饭,我们居然吃得很开心,潼是个开朗而现代的孩子,她说以后叫我轩叔叔,因为这样亲切而且时尚。我也情不自禁受了她的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