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眼里看来,婚姻当中的夫妻关系应该是平等互爱的。美满温馨的家庭应该是爱情的港湾,在那里的人们应该都是快乐幸福的。
然而,基于中国的传统观念,男性的社会中的地位似乎总与女人有所区别,现实生活当中的男人们在倡导两性和谐的无数条幅中任然我行我素,大男子主义概念在婚姻甚至是性爱中依然体现的非常明显。
在夫妻做爱之前,“大男子主义”的丈夫往往不会和妻子交流沟通,性欲来临便是夫妻性生活的唯一指令,在没有征得她们同意、不知妻子愿不愿意做爱的情况下便与其进行了性生活。
而在性爱过程中,有妻子觉得丈夫完全不顾自己的意愿,而是对其任意摆布。丈夫的不雅行为和自己疼痛难忍的下体导致了女人们的性生活不适和性心理失衡。这种性生活当中的大男子主义往往引起了夫妻间的性生活不和谐,有的甚至还导致家庭冲突和婚姻裂变。
我国因性生活中男性的“大男子主义”而离婚的案件虽然在不断下降,但这种“大男子主义”的观念还会长期“流传”下去。
女性观点:
性生活是两个相爱的人灵与肉的结合,双方应在互敬互爱、互谅、平等、和谐的心境下进行一种圣洁的性生活,男人绝对不可以强迫女方与其性交。
性生活中的“大男子主义”严重伤害了女性的自尊,给女性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此外,男人在性爱中的主动与这种“大男子主义”是有区别的,性生活中的“大男子主义”没有顾及到女性的感受,仅是一味地满足着自己的性欲,这是一种错误的性爱观。
(文/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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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洁
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