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误区:男人不要将性事摆在“明”处
谈到性爱,我们不能回避这样的事实:夫妻性生活的和谐美满,离不开双方的密切配合。但由于男女性生理、性心理特点存在差异,导致妻子对丈夫在性方面的变化不能“夫唱妇随”,甚至由此导致夫妻离异。虽然这里面有性知识缺乏和方法技巧上的因素,但夫妻双方对对方生理、心理特点的了解程度不深才是矛盾的主要原因。
喜欢“狂吻”的丈夫
一位中年妻子来信说,她丈夫是个粗壮的汉子,做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的,连接吻都一样,有时她被他的狂吻弄得透不过气来,为此她有点困惑甚至反感。
夫妻亲热,总少不了亲吻。这是爱意的直接表达,无可非议。狂热的吻,激情奔放,显示出一种如饥似渴的爱;而温柔的吻,却可以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欢愉。口唇是人体仅次于生殖器和乳房的重要性敏感区,有的人甚至仅仅通过接吻就可以达到某种程度的性兴奋状态。有人认为,狂吻更多的是在动作上去表示爱,而温柔则使人能更好地去品味妻子的气息和深情厚意。但各种亲吻方式最终传递的都是自己对妻子的爱。亲吻方式的选择更多的在于双方是否都能从这种亲吻中获得兴奋、愉悦的感觉。亲吻的方式因人、因时而异,不必强求一致。
作为妻子,应该首先排除:他这样做是否仅因为“男人的粗鲁”;或是缺乏经验,不会“吻”;或者受到影视中夸张的镜头的误导,误认为不“狂”一点就不是爱。这就需要你的观察和询问:他是不是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或对方感到兴奋和快感。同时你也不能避讳他的这种偏好,而应该明确地向他表明,这种狂吻让人有点难以接受,是不是能改为温柔的吻。
用牙齿“吻”人的丈夫
一位少妇在性咨询时说:“我有一个隐衷难以启齿,更不敢跟丈夫说。在做爱时丈夫经常咬我,起先不太重,但我性兴奋时一呻吟,丈夫就好像越兴奋,咬得更起劲,有时会被咬出血痕来。我不敢挣扎,既怕扫他的兴,又怕他咬得更重,心里非常紧张和害怕……他是不是有性虐待倾向?”
夫妻性活动中的爱抚方式很多,亲吻是最直接、最热烈的。当爱抚动作不断积累,必须用亲吻来表达的性紧张达到最大程度时,无论男女都会出现使用牙齿亲吻的趋向。
当然,这通常是温柔的轻咬,有的丈夫就特别喜欢这种方式,以至成为一种性偏好。正常的轻咬一般都发生在性活动较紧张的时刻,男性最容易咬女性的脖子和乳头,也常是左边,还有腹部侧面,这主要是在性活动中的体位决定的。虽然爱抚中的轻咬一般不至于弄破皮肤,但也有可能达到出现血痕的程度。
在热烈做爱中的人喜欢在性伴侣肩膀上留下一个深深的牙印,把它当做爱的纪念,这种心理也不是不正常。在爱情生活中,从正常到病态,从紧张到放松的各个阶段变化微妙,很难对每一阶段都做出严格限定。但是,如果在被爱抚轻咬时,身体或心理感受到不能忍受的痛苦,就应该考虑对方的性行为中有可能存在性虐待倾向。
爱将性事摆在“明”处的丈夫
一位先生在性咨询时向医生诉说了他的苦衷:“做爱时妻子最不与我配合的就是不许我开灯,可我就是有这个嗜好,因为我想看到自己阴茎的抽动,并通过这样的视觉来体验性高潮的来临。另外,我还想观察处于性兴奋之中妻子快乐的神态,这一切都会使我的身心得到最大的满足。可是我每次一开灯她都立即关掉,各自相持不下,真是有煞风景。”
在亮亮堂堂之中发生夫妻性事,自然可获得视觉上的高强度刺激,尤其是对方身体结构的细部,一览无遗,因而心理上的“获得感”得到满足。而对方面部表情的丰富变化,更是历历在目,于是因此感觉到了自己的本质力量,感觉到对方对自己的承认,从而激发自己,更加积极地投入,终使性爱达到力所能及的最高水平。但是,要知道激起女子的性兴奋主要是通过触摸、接吻、拥抱、性交来实现的,女子的性感觉偏重于触觉,故女性多半喜欢并沉迷于爱抚。
而且,女性对性行为多少总有些羞涩心理,闭眼更有利于丰富她的性想像。女性把主要精力集中于想像、体会,感觉着完美、甜蜜的性生活。这一切,在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完成,如果灯光太亮,“美好的幻想”就会大打折扣,并常常会冲淡人类性心理中对于“私秘性”的追求,也会使人体的细微缺陷暴露。在一团漆黑中发生夫妻性事,“私秘性”完全有了保障,双方可毫无顾忌地丢掉尊严,放开情绪,全身心地进入角色。但话又说回来,视觉上没有任何刺激,对对方毫无欣赏,对自己没有观照,完全是盲人摸象,其身心的满足,也会因缺乏精神的交流而永难超越低层的生殖器接触水平,使人感觉有一点兽样的原始。
因此,夫妻做爱开灯好还是关灯好不能一概而论。最理想的夫妻性爱环境,应该是在“私秘性”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适当采取低亮度照明,其亮度以看得见轮廓,看不清细部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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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洁
副主任医师